为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教师教学水平,进一步提高学院教育教学质量,根据《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莱职院政发〔2019〕23号),制定学生评教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小组
组 长:邹翠兰
副组长:边立为 孟宪超
成 员:刘 铖 赵亮培 张同法 孙召瑞 宋 睿
李荣国 张文斌 许 毅 毕研强 王家利
亓秀华 赵 倩 李晓静 王珊珊
二、评教时间
2022年12月20日之前完成。
三、评教方式
依托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评价,由各系具体组织实施。
四、分工安排
(一)教务处负责正方教务系统的稳定运行和全面技术指导;及时做好服务器评教数据的备份工作,确保数据完整性、真实性、客观性。
(二)质量管理处负责评教模块参数设置和数据统计,负责对各系网上评教指导;就评教进度情况定期通报,督促按时完成;负责后期数据分析、报表打印并反馈至各系。
(三)各系负责评教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一是认真开展业务培训,熟知操作流程,确保评教工作公平、公正、如期开展;二是合理安排时间,有序推进评教进程,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五、其它说明
(一)未经学院教务处同意而私自办理的调课、换课,导致教务系统缺少任课教师参评信息,不能实施网上评价的,不再手动纸质评价,评价成绩计为零分。
(二)因评教系统原因或工作失当漏掉评教班级,导致不能实施网上评价的,由工作人员手动纸质评价;若手动评价成绩低于所在系最低评价成绩,以所在系网上评价最低成绩认定。
(三)同时给不同班级任课,任课教师认为其中某个班级评教成绩有失公平、公正时,可书面说明原因并经所在系确认属实的,该班级的此次评教成绩无效。
附件:1.关于学生评教的几点说明
2.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评教考核标准
3.学生网上评教操作说明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质量管理处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