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
教学督导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督导组
组 长:邹翠兰
成 员:柴振忠 刘宏伟 倪铁颖 李英明 闫玉霞 于春荣
邓中国 杜丽娟 张翠芝 吕 玲 边立为 亓秀华 赵 倩 李圣菊 李晓静 王珊珊
(二)系部督导组
组 长:各系部主任
副组长:各系部副主任
成 员:由教研室主任和骨干教师5-7人组成(各系部确定)
二、组织实施
教学督导实行学院、系部两级督导方式。
(一)学院督导
1.督导范围
(1)思政课督导
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进行常态化、全覆盖督导。
(2)常规教学督导
任课教师每学期要接受学院、系各一次教学督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于学院督导:
①年龄50岁以上者(截止1972年12月31日);
②教龄满25年以上者(截止1997年12月31日)。
2.督导形式
学院督导组采用线上、线下听课相结合,听课与检查材料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督导,学院督导组长通过教学督导平台进行统一安排。
(1)学院督导听课后,任课教师根据学院督导组安排,登录钉钉系统,按时上传以下材料:
①教案②单元教学设计③作业④教学课件⑤教学反思
(2)督导员根据听课情况,结合教学材料综合评定教师教学成绩:
①线上采用“莱质云”教学实景系统进行;
②对不具备线上听课条件的教师,进行线下督导;
③对2019年以来入职的青年教师进行课堂听课,听课后要及时给予反馈,不得以说课代替课堂督导听课。
(3)被督导教师接到督导员反馈通知后,请携带本节课教学资料,按照约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反馈。
(二)系部督导
1.各系根据学院要求,结合系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教学督导工作。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听课,要以课堂听课为主,2019年以来入职的青年教师要采用课堂听课的方式进行督导,面对面进行教学反馈,全面做出改进意见,推进青年教师教学能力不断提升。各系要组织青年教师听课学习,每学期不少于5节课。质量管理处将检查各系对青年教师的课堂听课情况及青年教师的听课记录。
2.各系要把教师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情况作为课堂督导评价的重要指标,鼓励教师应用超星泛雅、清华在线、易智教(诊改系统)等平台授课。
三、工作要求
(一)督导员要严格履行督导职责
1.督导员听课一定要按时,不迟到,不早退。系督导员要合理调配上课与听课的关系,确保按时完成听课任务。听课要听出门道,发现优点,找出不足。
2.要强化课后评议和教学指导环节。督导员要依据课程性质和教学实际,对照学院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对老师的课堂教学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不断探讨改进教学的方式方法,探寻最佳教学方案,要把教学评议活动作为推动课堂教学改革、促进课堂教学质量提高的重要环节抓实抓好。系教学督导组要统筹安排时间,确保与被督导教师进行面对面交流,不能不议不评、只听不评。
3.要加强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依据课堂听课内容,查阅被督导教师所授课专业、课程等相关教学标准,对教师的课程教学情况教学进行评价,督促教学标准落地。
(二)做好教学督导的准备工作
1.严格按要求选聘各级教学督导员。院级教学督导员由各系推荐、学院教学督导领导小组确定后聘任,学院为被聘人员颁发聘任证书。各系教学督导员应从长期从事教学工作或教学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或管理经验、治学严谨、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大公无私、能积极发表意见、在本系教职员工中享有较高威信的优秀骨干教师中选聘。
2.做好教学督导员的培训工作。院级督导员的培训学习,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围绕教学理念、教学改革、教师职业教育教学能力提升、督导的方式方法等专题学习讨论。各系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对教学督导员进行培训。各位教学督导员要明确职责和要求,熟悉课堂教学评价标准,推动课堂教学质量不断迈上新水平。
(三)要做好材料的积累、整理归档工作
1.督导工作总结。学期末各系要围绕教学督导中出现的亮点、存在的缺点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措施撰写不少于1500字总结一份,学院督导员撰写不少于800字的督导工作总结。督导总结、听课记录、教学评议记录等材料,由院系各自存档。
2.教学质量评价成绩。教学质量评价成绩必须以适当形式向所在系教师公示。无异议后,由系负责人签字、盖系公章一式三份交质量管理处,质量管理处审核盖章后一份返回系存档、一份质量管理处存档、一份院档案室存档。
四、其它事项
(一)因督导信息报送遗漏、督导安排失误或学校安排被督导教师参加招生、外出实习带队等工作不能参加课堂督导的,建议各系灵活处理:可列为系不督导人员中参加教学质量评价;也可在未出现教学事故前提下,列为督导人员视为督导“合格”等次。
(二)对出现教学事故的,按照学院教学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三)资料上传及意见反馈:
1.接到督导办公室通知后,请登录钉钉系统,及时撰写指定节次的教学反思。操作如下:
(1)手机登录钉钉系统,点选“工作台”。
(2)选择“无纸化办公”栏目,点选“教学反思表”,点选附件上传相关教学材料。
(3)按照表单要求填写授课信息及反思。
(4)审批流程,督导组意见,选择审批人,可选择“全选”或督导组长或所在系督导员。
(5)单击“提交”。
2.具体时间:请随时关注各系教学督导工作微信群。
3.反馈地点1:图书馆307 ,反馈地点2:图书馆311
4.联系电话:0531-76427296(2296联通)
附件:1.学院教学督导员分组安排表
2.课堂教学督导评价标准
3.课堂督导听课教师教学反思表
4.被督导教师名单
质量管理处
2022年9月1日